看到以上这些图片是不是感觉很震惊?
没错~最近这几年里
电动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
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电动车
却屡次引发夺命大火
电动车已然成为火灾“重灾区”
对于电动车火灾你了解多少?
有关于电动车电瓶车的自燃或
由此引发火灾事故和案例数不胜数
有的是电动车本身质量问题
还有的是充电习惯问题
......
所以近日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公布了
在法律责任一章中
新增了大家关心的7项消防行政处罚
新增的七项消防行政处罚
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:
(一)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、气焊等明火作业,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、进行公告,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;
(二)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、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、逃生和灭火救援,或者改变、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;
(三)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,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、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;
(四)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,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;
(五)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;
(六)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、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;
(七)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也许类似的情形你早已司空见惯
也许你觉得有些小题大做
但我们要说的是
安全无小事
任何一点疏忽大意
都可能造成 严重的后果
最后提示大家
电动车楼道停放、充电危害大
大家千万别把电动车推进楼道充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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